乳腺癌、非小细胞肺癌CTR20130333
单药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开放、无对照、多中心的Ⅱa 期临床试验 1 年龄:18-70周岁 2 ECOG 0~1 分 3 经病理和/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乳腺癌、非小细胞肺患者; 4 既往接受过三线(NBC)或二线(NSCLC)以内的常规治疗失败或复发的 5 既往接受过溶剂型紫杉类治疗有效,且间隔 6 个月以上;或辅助治疗在一年内未复发者 6 既往肿瘤治疗化/放疗结束 4 周以上,且已从既往不良反应中完全恢复 7 无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,实验室检查正常 8 至少有 1 个单径可测量的病灶(RECIST 标准),普通 CT 或 MRI 扫描≥ 20 mm,螺旋 CT 扫描直径≥ 10 mm 者 9 应为手术绝育、绝经后的患者,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,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,且为非哺乳期 10 预期寿命至少三个月的患者 1 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,包括严重心脏病、脑血管病、未控制的糖尿病、未控制的高血压、不受控制的感染、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等 2 未经控制的脑转移 3 无可测量病灶者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治疗前 4 周内采用了或正在采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 6 患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病、传染病 7 有对紫杉醇、谷氨酸(Glu),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 8 过敏体质者